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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他人收购大豆,大豆到手后转手售出,却不向对方付款。日前,黑龙江省海伦市检察院以诈骗罪将宋刚提起公诉。
2010年12月,宋刚委托朋友高达(另案处理)给做粮食生意的栾某打电话,让其帮助收购大豆。此后,宋刚、高达、栾某三人见了面。宋刚让栾某先往长春市发一车大豆,并表示回到长春立即给栾某打款。栾某按约定将55吨(价值为20万余元)的一车大豆发往长春。宋刚将收到的大豆转卖给了一家油脂厂,并将销售款占为己有。栾某多次向宋刚索要大豆款,宋刚一再推托。
高达和栾某在海伦等待宋刚打款时,高达见大豆款迟迟不进账,便私下给宋刚打电话询问,宋刚表示无力支付。见宋刚要赖账,高达便以告发相威胁向宋刚索要3万元。宋刚害怕被告发便给高达汇了3万元。此后,栾某又多次催要粮款,宋刚先后分两次给栾某打款4.5万元,其余赃款被他全部挥霍。
今年1月18日,因被人告发,宋刚在长春市被公安机关抓获。(王佐理杨云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