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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夏季来临,总是怀念当年市政府广场的龙虾夜市,如今“老谢龙虾”和“时代小雅”等一些颇具名气的酒店大都起步于此。那时生意火爆的程度,简直就是炸熟的小龙虾——红透了。
和无数饕客一样,我和几位好友常相聚在灯火辉煌的夜市排档,捋袖敞怀,一扫白日里的伪斯文。更有甚者,有一次H君索性脱下衬衫,仿佛下了五台山的花和尚,双拳往桌上一擂,却可惜不像鲁达那般吼一嗓:“拿酒来”缘于酒量,他竟歪着头,可怜巴巴地吐出几个字:“喝……什……么酒?”
“随便”。L总是这么回答。出于好心,觉得平时接触到的酒类要数劲酒度数较低,且不伤身子,因而插言道:“来点劲酒,如何?”
谁知几位不领情,一番“研究探讨”后,老板提来一筐“雪花”,而我坚持观点,要了一瓶“劲酒”。
老谢龙虾可谓名不虚传,和着“咕咚咕咚”啤酒下肚的声音节奏,虾肉在口腔中跳起舞来:鲜、嫩、香、滑、辣,刺激着味蕾和神经,一个字:爽!
我端起杯子,深橙色的液体滑入口中,舌尖先接触到一股香气,继而是一条温温细流渗进喉间:微甜,又不失醇厚,舒服!
酒入腹内兴便起,脑子里浮出东坡先生《江城子》的首句:“老夫聊发少年狂……”将筷子一丢,直接用五爪手抄起龙虾,一边大嚼,一边咕哝:“痛快!痛快!”不意引得H君哈哈大笑:“总好讲我们没吃相,假正经。”
“大哥不讲二哥,麻子不讲窝窝,好好享受这一刻吧。”S君边说边用纸巾擦嘴,大伙抬头互相一瞧:嘿,都如同化了妆,人人恰如西方狂欢节上的小丑,红色的汁液,在唇边涂抹成浓浓的大圈,面对如斯尊容,哥几个全乐了。
真够劲,真好味!至今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