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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心事
羊城晚报佛山讯记者景瑾瑾、岑杰昌报道:“我去新一佳超市佛山丽日店买东西,看到有手帕纸打折促销,标价2.9元,但是最后结账时却依然按原价照收4.5元。”昨日,佛山市民何先生向羊城晚报记者投诉。佛山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行为涉嫌价格欺诈。
据何先生反映,6月29日早上8时40分,他到新一佳丽日店买东西,见到心相印优选系列二层手帕纸10包标价2.9元,拿了一条。出了超市后,何先生发现单据上手帕纸价格显示为4.5元,便回头退货。“早晨我退货时,工作人员已经确认价格有差异,可是到下午5时30分,我再到店里买东西,该商品的价格依然标价为2.9元。”何先生告诉记者:“我十分看不惯这种欺诈行为。”何先生向记者提供的照片证实了他的说法。
2日下午,记者到何先生所说的超市实地查看,该手帕纸旁2.9元的促销价牌已经不见了。
对于何先生反映的问题,新一佳超市丽日店的严经理向记者坦承道,“经过查询,确实有过这么一件事情”。严经理解释说,“如果有货品要变价,我们都是在每天早晨的8点至9点之间变更的,然后才会将变价通知上传到收银系统里。而当天该顾客去超市的时候,刚好是处于变价时间段,所以促销价的变价通知还没有及时地上传到收银系统,造成了差错。”
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佛山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该局一位姓任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这种行为涉嫌价格欺诈,我们称之为低标高结。如果我们检查发现有类似情况会立即查处。”
记者在超市随机采访了10位顾客,其中有十分之二的人不看小票直接走,当然其中有人因为有急事,或者因为手里提的东西太多,暂时不方便查看;另外有十分之八的人查看小票,但是其中大多数只是查看总价,不会去对所购商品的价格一一核对。
(报料人何先生,获四等奖50元)
景瑾瑾、岑杰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