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济南7月4日讯(记者仲爱梅通讯员马骏川)保险合同条款是否依法合规?保险公司是否履行了对投保人的服务承诺?自即日起,我省保险消费者有了自己的“发言人”,4日,由山东保监局面向社会聘任的15名社会监督员正式走马上任。
记者了解到,这15名社会监督员中,既有来自于我省司法部门、高等院校、消费者权益组织、新闻媒体的专家、学者,也不乏普通保险消费者。根据山东保监局的安排,这些社会监督员要监督保险合同条款是否依法合规公平公正、保险公司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形、保险公司是否按照规定披露与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相关的信息以及履行服务承诺情况、保险从业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态度、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情况、保险纠纷调处工作是否规范、公正等。
“面向社会各界选聘社会监督员,标志着山东保监局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社会监督员制度正式建立。”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上,山东保监局副局长鲁青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