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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首次明确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7月4日《新京报》)
将食品安全纳入官员政绩考核无疑是一种进步,要让此举最大限度地发挥积极作用,关键还在于谁来为这些政绩考核内容打分。
如果政绩考核缺少广泛有效的监督,就可能在实际运行中偏离方向。在政绩考核体系中,尽管明确了民生政绩的考核内容,但真正的公众声音却很容易被忽略。政绩工程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欺上而不瞒下,如果缺少强有力的外部监督,政绩考核的压力越大,被考核者就越容易逃避压力、选取捷径。
因此,要想确保官员将这种考核压力转化为理顺机制的动力,而不是运用权力将压力消弭于无形,就有必要及时收纳民意、丰富监督渠道,将官员的政绩考核情况时时晾晒于公众面前。只有走出政绩考核唯上的误区,保障公众的广泛参与和有效监督,才能避免食品安全之类的民生政绩发生变异。赵志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