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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记者/张俊通讯员/童伟娟)因一块烧肉与店主发生口角,于是纠结数人手持铁管殴打店主,导致两人受伤,近日城区法院审理了该起因一块烧肉而引发的案件,被告人阿海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2011年5月的一天下午,阿超(另案处理)在清远某烧腊档购买了半斤烧肉,拿回家后闻着觉得烧肉有点臭味,于是他又拎着烧肉来到烧腊档找店主阿琳理论。阿琳表示自家烧肉肯定没质量问题,并和其哥哥阿泉当着阿超的面吃了几口。几句话下来,双方火气越来越大,就动起手来推搡在一起。阿琳见状,怕事情越闹越大,赶紧和同村阿建一起将其哥哥拉开,阿超也离开了。本以为事情就此了结,谁料没过多久,阿超带着阿平(另案处理)、阿海等数人手持铁管气势汹汹地走来,二话不说,见了阿泉和阿建就打。混乱之中,阿泉被打得浑身是血,打倒在地,阿琳扑上去阻止,众人才停手。阿建见势不妙,赶紧跑开,却不料脚下一绊,摔倒在地,赶来的这伙人也将其一顿猛打,导致其左侧前颅底骨折。事后经鉴定,阿泉所受伤为轻微伤,阿建所受伤已构成轻伤。
法院经审理后,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了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