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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谷
关于楼市的话题,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数月前,媒体热炒“合理房价收入比”,很多人因此都在根据各地人均收入来计算当地房价应该是多少。有人算广州的房价应在5000—6000元/平方米左右,而现实中的广州市区楼价基本在1万以上。而江门本土的一些媒体也在计算:本土房价应在3000元/平方米以内。其实媒体的计算方式在某种程度上不太符合中国国情,在欧美国家,大多数楼价是不包括地价的,政府是通过长期的房产税来征收土地使用成本,而在中国,要开发房地产,首先就是要买地,而近几年地价一路攀升,几年前就出现了“面粉贵于面包”之说。在江门本土,以2009年的地王(星汇名庭项目)来说,单楼面地价已达到大约2400元/平方米,如果江门的楼价应在3000元/平方米,有谁认为是合理的?
所谓房价收入比(Housing Price-to-Income Ratio),是指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国际上通用的房价收入比的计算方式,是以住宅套价的中值,除以家庭年收入的中值。国际上通用的合理房价收入比的取值范围为约6倍,若计算出的房价收入比高于这一范围,则认为其房价偏高,房地产可能存在泡沫,高出越多,则存在泡沫的可能性越大,泡沫也就越大。
以广州为例:2012年一套市中心普通两房80平方米,按单价2万元计算,平均160万左右;若以工作5年收入稳定的家庭为单位买房,假设夫妇月工资为5000元,则家庭月收入达到10000元,年收入为12万元。这样房价收入比则为13倍,比国际惯例所定的平均值6倍高出一倍以上,显然是偏高了。
根据联合国公布的有关资料,不同国家房价收入比的离散程度相当大。1998年对96个国家的统计结果表明,这些国家的房价收入比区间为0.8—30,平均值为8.4、中位数为6.4。美国的房价收入比大约为10倍,欧洲发达国家约在3倍。
在我国,各个城市的房价收入比是不平衡的,大部分中小城市的房价收入比多在6倍以上,属于房价过高的范畴,其中北京、沈阳、贵阳、南京、广州、大连和西安的比率都超过了20甚至更高。
中国尚属发展中国家,收入差距非常大,经过三十年发展,中国总体来说比过去富裕了很多,但并非所有人都是高收入的,由于国情不同,如果要生硬地套用国际标准,显然是不理智的做法。
目前中国房价收入比偏离国际平均标准太多,可以反映出来的是房价偏高的事实,但由于土地成本所占比例太重,要改变这样的局面,单纯靠市场化是无法解决房价问题的,目前政府实施的经适房或公租房,是解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较为适合的方法,但目前关键的是政府要有合理完善的施政方案,并做好督导监理的各个环节,保障房要成本现实,首先要保障这些房子的工程进度和质量,按时按质供应市场,并实实在在让符合条件的人群真正买到价格便宜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