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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两名男子与他人合谋后,光天化日之下在公路上拦截大货车,用电棍殴打司机劫取钱财。日前,两名悍匪已被西青区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2011年11月29日13时30分,本市北辰区男青年王某、田某伙同曹某(另案处理)经预谋后,驾驶租赁的黑色广州丰田凯美瑞汽车来到西青区外环线与迎水道交口附近,拦截被害人任某、师某驾驶的大货车,使用电棍暴力殴打等手段,当场劫取被害人现金2500余元。案发后,几人驾车逃跑,后被民警抓获归案。根据上述犯罪事实,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7年5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判处被告人田某有期徒刑4年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