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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党员、选民:
按照市委、区委统一部署,我区2012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将于6月份全面启动。搞好此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对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带头人队伍,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相关规定,村“两委”成员候选人(竞选人)应具备下列标准条件:⑴政治素质好,自觉拥护和接受党的领导,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严格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⑵有较强的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懂经营、会管理,能够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实现共同富裕;⑶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勤政务实、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⑷能够正确行使手中权力,积极履行应尽义务,廉洁奉公,依法办事,公道正派,道德品质好;⑸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群众观念,坚持民主决策,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服务,群众公认;⑹年富力强,身体健康,文化水平较高。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提名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竞选人):⑴正在服刑(含缓刑期内)、劳教及刑满释放(含缓刑期满)未满5年、解除劳教未满3年的;⑵近3年内违反过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⑶因经济、刑事及其他问题正在接受司法、纪检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⑷参与赌博或封建迷信活动,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⑸信奉和宣传邪教;策划、煽动、带头参与群众集体上访的;⑹不履行党员和公民义务,在村级组织任职期间不能履行职责的;⑺宗族派性倾向严重,拉帮结派,制造不和谐因素的;⑻选举期间有威胁、阻挠、干扰、破坏选举等违法行为的;⑼年老体弱,文化水平低,不能胜任领导工作的。
为了进一步优化村级组织班子结构,此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要以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带头人队伍建设为目标,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切实把政治素质高、群众威信高和致富带富能力强、群众工作能力强的“双高双强”型优秀人才选拔出来。要进一步加大女干部选拔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六条中关于“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的相关规定,村“两委”班子中至少要有1名女干部,有条件的村要力争实现“两委”各有1名女干部,村党组织中没有女干部的,村民委员会选举时必须实行妇女委员专职专选。要坚持村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村“两委”成员中不得有夫妻、直系血亲或者兄弟姐妹同时任职。
各位党员、选民应按照中央和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坚持依法依章参选、有序竞选和公平竞争,切实做到“八个严禁、五个一律”。“八个严禁”即:一是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仿造选票、虚报选票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是严禁以送钱物、宴请、乱许诺、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等形式,在换届前和换届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三是严禁参与或指使他人操纵选举、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或小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四是严禁用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五是严禁毁坏票箱、毁坏选票、冲击选举会场、妨碍选举工作人员正常工作等手段破坏和妨害选举;六是严禁对选举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的人员进行压制或实行打击、报复,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七是严禁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滥发补贴或纪念品,进行公款旅游、公款吃请、大幅度提高村民待遇等行为;八是严禁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妨害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开展。“五个一律”即:一是对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前存在拉票贿选行为的参选人,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参选资格;二是对以暴力、威胁、欺骗、拉票贿选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两委”成员的,一经查实,一律宣布当选无效;三是对违反“八个严禁”换届纪律的举报,一律认真核查;四是对以信访、传单等各种形式造谣诽谤、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一律从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五是对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查处的典型案例,一律进行通报和警示教育。广大党员、选民要坚决抵制拉票贿选行为,不受宗族派性干扰,举报和打击一切违反换届选举纪律的不良行为。对于破坏选举或妨害党员、选民自由行使正当民主权利的行为,将由纪检、公安、司法等职能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各位党员、选民,俗话说“选好一届,受益三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相信此次换届选举工作在区委和街镇党委的领导下,在大家的热情参与和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依法、民主、有序、和谐地完成,一定能够选出群众拥护、党委满意、农村发展需要的新一届村“两委”班子,为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西青区村级组织换届
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