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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慕之)记者从贺兰县工商局德胜工商所获悉,今年1月~6月,德胜工商所共受理汽车消费申诉建议171件,全部办结,为消费者挽回损失23.5万元。德胜工业园区在汽车销售服务企业比去年同期增长18%的基础上,消费投诉比去年同期下降15.8%。
经对受理投诉分析,汽车类投诉主要涉及四个方面,即:签订《购车合同》不严谨,汽车销售人员口头承诺不能得到兑现;汽车经销商收取订金后,如消费者因种种原因无法购车时,经销商不予退还订金;汽车经销商未及时提供合格证、零配件,不履行约定时间对车辆进行维修;售后服务意识差,推诿搪塞、不履行“三包”义务,拒绝彻底排查故障、维修后无法正常使用等问题,引起消费者不满。
在此,德胜工商所所长张孝平提醒消费者:汽车买卖这类大宗消费,应使用工商部门推行的汽车购买合同示范文本;在购车、保养、维修过程中与经销商或售后服务中心发生纠纷,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购买车险是自愿的,任何4S店的强制行为均涉嫌违法,单方面变更合同条款,抬高售车价格属于强卖行为,也涉嫌违法。消费者如发现此类问题,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