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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政府机关向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转型,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可谓是题中之意。本市日前出台《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围绕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征地拆迁、招投标、价格和收费等群众关心的信息,细化公开内容,落实公开措施。而针对重大突发事件相关信息,也将及时公布事件进展、政府应急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及调查处理结果。
涉及群众利益重要政策项目
决策前需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方面,将全面清理和明确各类职权,编制“职权目录”,明确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和法律依据等,依法向社会公布。同时,扩大行政事务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推行行政决策公开。完善并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决策机制和实施程序,让群众及时了解、有序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者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加以规范,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涉民生单位也要推进办事公开制度
基金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也将公开
《意见》提出,面向社会服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医院、学校、公交、供水、供电、供热等涉及民生的单位,要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提供高效便民服务。推进基金会、公益慈善类社会团体公益活动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开,探索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其他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方式。
与群众密切相关行政管理事项
均应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在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意见》则明确,凡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职权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均应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并做到授权充分、运行规范、服务到位,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此外,还将探索在乡镇(街道)开展便民服务的有效方式。各区县要加强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综治信访、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计划生育、农用地审批等纳入其中公开规范办理。在城乡社区(村)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点或推行农村便民服务免费代办制度,将便民服务向城乡社区(村)延伸。记者金学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