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讯城市管理工作干不好,将被扣钱!记者昨天从庐阳区城管了解到,将推行履职保证金制度,同时将保证金纳入城市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基金,并修订新的城市管理考核办法。
“这是该区继成立城市管理中心和建立城市管理联席会议之后,为实现‘大城管’格局实施的一揽子新的城市管理工作‘组合拳’。”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新的考核办法,区城管局和大杨镇、各街道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各缴纳个人履职保证金1万元,分管负责人(包括区城管局全部副职)各缴纳0.5万元。区财政以奖代补形式投入700万元绩效考核奖金。其中,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缴纳的个人履职保证金,在区年度考核总成绩中排名“垫底”的将全部扣罚,不予返还。同时,实行月度绩效考核,奖罚在次月全区城市管理联席会议上兑现。城市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基金实行“财政专户、专款专用”,由区财政局根据区城市管理中心和区城市管理联席会议的决定落实奖罚。
“缴纳个人履职保证金是今年考核城市管理工作最大的创新,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强化责任心、调动积极性。以前城市管理侧重于奖励,今年则加大了惩罚的力度。干得好,除了返还保证金,还有奖励;干得不好,就扣罚保证金,甚至扣完。”相关负责人介绍,连续2个月的平均成绩分别位列该区考评成绩组内最后一名的镇、街,其党政主要负责人需在全区大会上作检查,并在区级媒体上刊登。连续2年在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目标考核中成绩倒数第一的乡镇、街道,区委、区政府将按相关问责办法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予以处理。
(马娜娜王飞本报记者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