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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气温高,光照时间长,皮肤容易受伤。在这个季节,有些药吃了以后不能晒太阳,否则可能会出现严重的光敏反应。特别是正在野外驻训的战友们,更要引起重视。
光敏反应是指皮肤裸露于阳光下,接触光敏物质后,产生皮肤异常反应,包括光毒性反应和光变态反应。光毒性反应是指药物吸收光能量后在皮肤中释放出来使皮肤受伤。光变态反应是药物吸收光能后呈激活状态,并以半抗原形态或与皮肤蛋白结合成为全抗原,经表皮细胞传递给免疫活性细胞,引起皮肤过敏反应。
光敏反应表现不同,有些人皮肤会出现刺痛感、红肿、发热、瘙痒等类似于日光性皮炎的症状;有时也会出现皮疹,一般在日晒后数小时出现,多为红斑、丘疹,伴瘙痒或灼痛,重者可能会发生面部、手、上臂皮肤红肿、脱皮、起水泡,有些人甚至会出现剥脱性皮炎。因此,能引起光敏反应的药物最好在晚饭后服用,白天应尽量减少让皮肤直接暴露在阳光下的时间。
能引起光敏反应的药物主要有以下几大类:
喹诺酮类:如环丙沙星、依诺沙星、诺氟沙星等。四环素类:如多西环素、金霉素、土霉素、米诺环素、美他环素等。磺胺类:如磺胺吡啶、对氨基苯磺酰胺、甲氧苄氨嘧啶等。其他抗生素:如庆大霉素、卡那霉素、氯霉素等。抗真菌药:如酮康唑、异曲康唑等。
部分抗结核药、心血管类药、抗抑郁类药、利尿降压药、消化系统药、磺脲类降糖药、降压药,以及含雌激素、黄体酮的口服避孕药也会引起光敏反应。
战友们在服药后如果因晒太阳而出现过敏症状,需在皮肤刚出现麻刺感或红斑时,立即躲避阳光,并用凉毛巾湿敷红肿发热部位。如果已发生光毒性反应,在症状未消失及症状消失后5天内,不要接受太阳光或紫外线照射,以免再次发生光毒性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