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张孟春
进入检察院工作有6年了,办案过程中让我体会最深刻的就是:案件无论大小都要认真对待,案件中的每个小细节都可能影响最终的处理结果。正所谓“细节决定成败”,不放过这些细节才能做到真正的公正。
2010年7月,我接手了一起两名犯罪嫌疑人均被取保候审的故意毁坏财物案件。讯问时,犯罪嫌疑人蒋旺飞、蒋锋云认罪态度较好,对于到竞争对手店内砸毁办公用品的事实也都承认了,对被毁物品价格的鉴定也没有异议。这么一个看似案情简单、证据充分的小案子,通常几个工作日就可以结案。可翻看案卷,被害人王某笔录中的一句话引起了我的注意,“听说蒋旺飞坐过牢”。而蒋旺飞却一直否认自己有犯罪前科。承办案件的民警也对我说,在网上查不到蒋旺飞的犯罪记录,蒋旺飞的户籍所在派出所也没有其犯罪记录。
我找被害人核实。结果被害人说,只是听旁人说起过蒋旺飞曾坐牢一事,至于什么时间、因何事、在何地坐牢一概不知。被害人的这话看起来有点空穴来风,但我却不敢掉以轻心。因为蒋旺飞现在被取保候审,根据他目前的犯罪情节和认罪态度,一旦起诉到法院后很有可能被适用缓刑;他的前科若不查清楚,可能导致刑罚适用错误。为此,我与办案民警沟通,建议他对蒋旺飞的前科情况予以进一步查证。果然,民警通过走访调查,发现蒋旺飞于1996年因抢劫罪、流氓罪被判刑七年。
我把民警调取的蒋旺飞以前的判决书细细看了一遍,发现该判决书中还有一被告人“蒋丰某”,名字读音、籍贯居然都与本案的另一嫌疑人“蒋锋云”相同,但出生日期又相差一个月。这个于1996年因抢劫罪、流氓罪被判刑十七年的“蒋丰某”,会不会就是本案中的蒋锋云呢?我又仔细翻阅了蒋锋云在笔录中对自己家庭情况的描述,发现一个与常情不符之处:蒋锋云是农村人,现年36岁,按理早就结婚生子,但实际他女儿才1岁。会不会是因为蒋锋云出狱不久,所以女儿尚小?
事实证明,我的猜想是正确的。我先讯问了嫌疑人蒋旺飞,并拿着判决书质问他为何不交代清楚自己的前科,顺便问他判决书中的“蒋丰某”与本案的“蒋锋云”之间的关系,在判决书面前,蒋旺飞心虚了,很快承认了自己的前科以及“蒋锋云”就是“蒋丰某”的事实。有了同案犯指证后,蒋锋云也很快承认自己就是判决书中的“蒋丰某”,经减刑后于2006年11月才刑满释放。最终,二人均被法院判处实刑,蒋锋云还因构成累犯被从重处罚。
被害人的一句话,在笔录中是那么的不起眼,但却带出了两个嫌疑人的问题,让他们受到了法律的适当惩处。我暗暗庆幸之余,更多地领悟到作为一名检察官要在工作中提升职业素养,在每一起案件的办理中去追寻真相。
(作者单位: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