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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笔谈邵海林
近年来,法院在加强审判工作的同时,针对案件中有关单位和管理部门在制度上、工作上所存在的问题,适时提出改进和完善管理工作的建议。为他们创新管理、堵塞漏洞提供参考,这对于预防纠纷和犯罪发生,参与综合治理起到了重要作用。
司法建议的核心在于其实效性,即法院在发出司法建议后,要看有没有真正帮助一个行业、一个单位改正存在的问题。然而,由于缺乏跟踪监督,建议发出后,法院与被建议单位沟通联系较少,使许多司法建议“泥牛入海”,导致司法建议反馈率低,影响了司法建议作用的发挥。个人认为,司法建议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及时跟进,切实从以下方面抓好司法建议的反馈落实。加强沟通协调。在司法建议发送前,应重视与被建议单位的沟通交流,了解被建议单位的实际情况,告知拟发送司法建议的内容。
重视反馈落实。在司法建议发送后,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反馈信息收集工作,及时对反馈意见进行梳理。有反馈结果的,查看反馈内容是否认真负责,整改措施是否有的放矢,积极协助被建议单位做好落实整改工作。如发现被建议单位对存在问题无动于衷,要了解相关情况,必要时可向其上级单位或具有监督职责的相关部门通报,请其予以督促、检查,以促进司法建议效果的实现。
跟踪回访到位。司法建议完成后,要对被建议单位进行跟踪回访,采取“走出去”的方式,主动“上门献计”,提供全程跟踪服务。对建议中涉及不能理解的措施和对策及时做好释明工作,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以增强建议接受单位对司法建议的认同度,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整改措施到位,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工作实效。
建立联动机制。用“请进来”的方式,充分加强与建议接受单位的联动。主动邀请建议接受单位到法院召开座谈会,集思广益,各抒己见,共同讨论,全面剖析发现的问题,完善整改举措。通过评析典型案例、提示法律风险、交流整改方案等,促进司法建议的深入落实。
(作者单位: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