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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申东
车与车、车与人发生碰撞,不言而喻肯定是交通事故,而今养宠物渐成时尚,车狗相撞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那么这算不算交通事故?责任又如何划分?这些都成为困扰车主和司机的头疼事儿。
6月22日,姜某驾驶车辆在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进宁街路段行驶时,将代某的宠物狗当场撞死。事后双方发生纠纷,代某将“肇事”车辆的轮胎气放掉,双方于是到辖区派出所调解。因调解不成,派出所民警又将该案移交至兴庆区交警一大队。
负责办理该案件的兴庆区交警一大队民警袁凯说:“虽然这起事故发生在道路上,机动车撞上了狗致死,但是,它并不是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对于此事,我们可以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协调赔偿。但是对责任认定部分,交警队只能出具事故证明,而无法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因为它并不具备构成交通事故的几大要素。”据介绍,针对该案,基本要素中虽然有交通事故参与者,但是交通事故参与者作为动物,“不应该视为交通事故一方当事人”。
记者从兴庆区交警一大队了解到,目前这起事故中机动车车主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已经介入,如果宠物狗的主人能够出示宠物狗的狗证、防疫证等相关证明,保险公司可以折价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