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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屠春技通讯员袁晴) “多亏了检察院,我的还款压力减轻了。”申诉人说。“多亏了检察院,判决虽然对我们有利,但是执行有困难,现在的结果也很满意。”被申诉人说。这是近日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一起百万元借款纠纷案的双方当事人和解后出现的一幕。
2011年10月,鄞州区检察院接到一起申诉案。中小企业源诺公司在短短几个月时间里因货款问题与两家公司打了4次官司,经历了宁波市两级法院6次开庭,8次判决,涉案金额达200万余元,都以败诉告终。
在申诉阶段,检察官了解到,当事人除了对判决结果不满外,对对方当事人也很有抵触情绪,因此,该院在办案时先分别与双方进行沟通,通过背靠背的形式了解双方的诉求以及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与双方进行沟通后,检察官发现,两家涉案公司是钢材企业,希望尽快拿到货款,他们是多年的生意伙伴,有调解的基础和可能;另一方面,源诺公司本来经营良好,但是败诉后信誉降低,资金链已经断裂。于是,检察官兼顾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提出适当减免和分期付款的建议。
在调处过程中,鄞州区检察院采取面对面方式,向申诉人阐述审查认定的案情、事实、证据及法律依据及不支持请求的事实和理由,综合运用成本分析、诉讼方式风险比对、人际关系疏导等方法,帮助当事人正确选择合适的结案方式。同时,也适时将双方当事人请到一起,面对面进行调处,让他们更好地交换意见和想法。由于工作到位,仅用了20天,该案就成功调处。
背靠背,面对面,心贴心,是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在民行调处工作中总结出的经验。对群体性诉讼、社会热点、邻里之间一般侵权纠纷等案件,该院坚持调解优先原则,着力化解矛盾。2011年以来,该院已成功调处此类案件1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