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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祝连勇董奥通讯员周凯东)吉林省基层检察人员轮训师资培训示范班日前在长春结束,70名来自该省三级检察院的学员参加此次培训。在学员当中,有一个30人的特殊群体,他们既是学员,又是拟任的兼职检察教官。这是吉林省检察院将轮训与检察师资培训相结合,对“检察官教检察官”模式的又一成功探索。
基层检察人员轮训与检察师资培训相结合后,在培训检察业务的同时,还对体验式教学、对话式教学、情景模拟、案例推演等教学方法进行了示范。培训中,还安排部分拟任兼职教官走上讲台进行了试讲和课件演示,组织学员开展培训反思与培训方案点评,引导学员从实训教师的角度思考如何在所在地区开展实训,设计实训的实施方案。培训突出了学员的主体地位,强调了培训的针对性、互动性和实用性。
去年以来,吉林省对“检察官教检察官”模式进行了积极探索,形成了吉林特色的实训机制,制定了3年培养100名兼职检察教官的规划。省检察院对兼职教官的选拔与培养实行“三审”试讲制度。“一审”是由教育培训部门深入兼职教官所在单位听试讲,对兼职教官进行讲习评审;“二审”是兼职教官到学院进行试讲,并由合作教师进行指导;“三审”由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的干警听取兼职教官的试讲。目前,该省已有32位业务尖子、岗位能手通过“三审”,成为正式的兼职检察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