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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新社电四川彭州村民吴高亮在自家承包地挖出价值数百万人民币“天价”乌木,被当地镇政府以国有资产名义收走,仅奖励发现者7万元,由此引发的“天价”乌木权属之争备受社会广泛关注。
“我已准备好起诉镇政府。”8日,乌木发现者吴高亮表示,在这件事上,他和镇政府的权利是平等的。“在没有获得我许可的情况下,镇政府不应首先就把所有权‘争夺’在手,进行强制性挖掘,而应在尚未出土前,申请人民法院对乌木所有权进行裁定。”他认为,镇政府的行为已涉嫌“滥用职权”、“行政违法”,他要申请行政诉讼。其次,他将就乌木的归属权进行民事诉讼。
8日,彭州市通济镇客运站,近10名专家学者及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网友应邀参观了放在这里的7根乌木,并就相关乌木的归属问题进行了研讨。成都全搜索两名网友“哈哥翻围墙”和“狮子”也参与了研讨会。对奖励额度,二者都表示太低了。“哈哥翻围墙”表示,奖励高一些,对今后的发现者具有鼓励意义。西南财大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吴越也表示,对发现者奖励少了,不利于今后乌木的保护。省人大代表、四川运逵律师事务所主任阳运逵建议,应按照乌木价值的1%~5%进行奖励。
但省文物考古研究队研究员、民革四川省委常委、省政协委员黄剑华认为,目前此类奖励没有法律依据,发现文物也有奖励,但都是象征性的,“7万元比较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