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讯(记者杨伟广通讯员付刚)衡水市武邑县一男子偶然得到一把手枪,为了满足那种“耍酷”的心理感觉,他没有把枪上交公安机关,而是藏了起来,甚至枪不离身。近日,他在一次小交通事故中将枪暴露,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6月13日晚9时许,衡水市开发区公安分局民警巡逻至永兴西路与前进街路口时,发现一辆电动摩托车歪倒在路边,车旁一名30多岁的男子神色慌张。该男子王某表示,刚刚与一辆商务轿车发生了刮蹭,双方已经私了,自己马上就走。但细心的民警发现,该男子言辞闪烁,精神紧张,而且眼睛还时不时地向路边一片草丛瞥去。此时,附近一群众偷偷指认,民警到来前该男子曾向路边抛扔东西。民警借着昏暗的灯光在杂草丛中仔细寻觅了10多分钟,发现一把装有6发铅头子弹的转轮手枪。
王某被民警带回公安分局讯问,在民警的教育劝说下,王某交代了实情。2010年底,他在武邑县老家已故的姨夫家中发现并偷取了这支手枪,当时,枪内装有7发子弹。去年夏天,他出于好奇,试射了其中一发子弹。为了满足那种持枪的英雄般感觉,一年多来,王某出行始终枪不离身。当晚外出,意外发生刮蹭事故后,被撞倒在地的王某担心手枪外露,趁乱将枪抛进了路边杂草丛中,准备事后再取回手枪。
昨日,王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