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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讯记者郑旭森报道:《广州市万亩果园保护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2012年广州市地方性法规制定计划的正式项目。昨天,广州市法制办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草案》规定,广州市将对万亩果园保护区内的基本农田进行永久保护。
《草案》明确指出,禁止缩小万亩果园保护区的面积,禁止将保护区内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广州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规定,对万亩果园保护区内的基本农田进行永久保护。万亩果园保护区内只能建设用于游览、休憩、环境资源保护的道路、设施以及农用道路、设施,建筑面积不得超过万亩果园保护区总面积的百分之五,禁止建设其他各种项目。保护区内的农用地上禁止进行非农建设,基本农田上禁止建设任何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万亩果园保护区内抽取地下水和地表水,但因环境保护、抢险、救灾等情况确实需要的除外。
据了解,万亩果园首期景区将于今年10月1日开放,对于开放后的游览线路,《条例》也有相关规定:万亩果园保护区参观游览项目和线路的确定应当征求专家意见和听取公众意见。
意见反馈途径
(7月10日至7月25日):
●登录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http://www.gzlo.gov.cn),通过“立法征求意见”栏目提交;
●邮寄至广州市府前路1号4号楼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处(邮政编码:510032); ●传真号码:83123286;
●电子邮箱:gzlfgc@126.com。
郑旭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