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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上网、玩乐所需,多次对夜间独行女性实施抢劫,共劫得价值1.3万余元的财物。近日,云南省威信县检察院以抢劫罪对犯罪嫌疑人闫子荣、白友东、蔡云贵提起公诉。
2011年10月下旬至2011年12月下旬,闫子荣、白友东因没钱满足上网、玩乐花费,便选择在县城内偏僻的地方进行抢劫,先后对6名夜间独行的女性实施抢劫,共劫得财物价值1.15万余元。在此期间,闫子荣、白友东还约蔡云贵采用同样的方式共同实施一起抢劫,劫取财物价值1500元。2012年1月15日,闫子荣、白友东、蔡云贵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所劫财物除两部手机被扣返还被害人外,其余赃款已被三人全部挥霍。 (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