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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英(化名)先后用两个身份分别进行了结婚登记,一女嫁了二夫,陈晓英涉嫌重婚,从而引发了两个家庭的纠纷。
2003年,河北省临城县临城镇桑树凹西村的杨明军(化名)25岁了,却还一直没有找到对象,正一筹莫展之时,经朋友介绍认识了贵州女青年陈晓英,并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不久他们便商量起了结婚之事。但当时陈晓英未满18岁,无法与杨明军办理合法结婚登记手续。陈晓英决定偷梁换柱,冒用他人户口信息与杨明军成婚。
2003年11月18日,陈晓英赶回老家,用其四姨周雨燕的身份,向贵州省大方县双山镇派出所申请上了户口,4天后又用周雨燕的户口信息材料和陈晓英本人的照片以欺骗手段办理了身份证。2004年2月10日,陈晓英冒用周雨燕的户口信息和虚假身份证,以周雨燕的身份瞒过了婚姻登记处,与杨明军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同年9月,陈晓英为杨明军生下了一个女孩。
2007年冬天,邻村小伙子赵天培(化名)找到陈晓英,说自己27岁了还没对象,让她帮忙从贵州老家介绍一个。就这样,杨明军、陈晓英就和赵天培等人一起去了贵州。在贵州住了些日子,对象没有介绍成,杨明军就自己先回了临城县,把妻子陈晓英、赵天培等人留在贵州省继续介绍对象。
两个多月过去了,快过年了陈晓英才从贵州回家。此时杨明军也听到了一些风言风语,说自己的老婆和赵天培好了,但他没有在意。可回家后,陈晓英就开始和杨明军闹矛盾,没几天就又走了。
两个多月又过去了,杨明军终于等来了陈晓英的电话,没想到陈晓英坚决要求离婚。杨明军苦苦哀求,终于把陈晓英拉回了家。可短短20天之后,陈晓英说要回娘家,这一走就再也没有回来。
从那以后,陈晓英就一直以夫妻名义和赵天培住在一起。2009年4月,陈晓英为赵天培生下了一个男孩。2009年5月,陈晓英再次回到贵州省老家,用真实身份上了户口,又办理了身份证。2010年5月,陈晓英用自己的户口信息材料和身份证和赵天培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
2011年9月28日,杨明军来到临城县检察院,要求检察院给自己主持公道。临城县检察院检察长陈志刚亲自接访了杨明军,之后主持召开检察委员会研究讨论分析案情,最后大家认为:陈晓英以周雨燕之名与杨明军登记结婚,在没有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又与赵天培办理婚姻登记;赵天培在明知陈晓英结婚的情况下仍与其办理婚姻登记,两人均构成重婚罪,应负刑事责任。经审查,此案被起诉到临城县法院。
临城县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晓英与赵天培的行为均已构成重婚罪,分别判处陈晓英、赵天培有期徒刑一年和六个月。二人不服判决,上诉至邢台市中级法院,今年4月23日,邢台市中级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