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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为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推进职业培训标准更规范、考核内容更科学、培养质量更可靠,日前市政府专门下发通知,在全市推行“职业培训包”开发与应用,建立新型职业培训模式,这在全国尚属首次。今年首批推出50个职业、200个培训包的开发与应用,昨日正式面向全社会公开招标,遴选开发单位。
昨日推出的首批50个职业、200个培训包,均属于技术技能复杂、与公共安全和民生利益紧密的二、三产业职业。其中机电类13个,航空航天类1个,化工类3个,电力类3个,食品药品类4个,建筑业类8个,交通运输类5个,计算机类3个,燃气类2个,批发零售类1个,社会服务类7个,面向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培训机构等机构,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遴选具备开发条件的单位。此外,在航空航天、石油化工、船舶制造、港口运输等行业,企业可根据生产实际和需求,提出“职业培训包”开发项目的申请。经评审认定后,由企业自行组织开发和实验性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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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培训包”,是指依据国家职业标准,针对不同职业层次的培训对象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的资源总和,包括职业标准、教学内容、教材开发、教学形式、考核标准、师资标准、实训条件等。与传统职业培训相比,“职业培训包”集合了现代产业中的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综合运用电子技术、信息技术等现代培训技术手段,形成规范、标准、科学的培训模式,确保培训质量和培养效果,培养实用型高技能人才。(记者廖晨霞通讯员任保轩)
解读“职业培训包”政策
“十二五”期间,本市将完成覆盖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职业(工种)的“职业培训包”项目的开发与应用。职业培训包项目如何设计?项目开发申报的条件是什么?如何申报?在项目开发与应用过程中如何管理?就这些问题,本报记者独家专访了项目开发负责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于茂东。
●设计标准●
首批推出的“职业培训包”项目,在内容设计上突出七个方面的标准:包括职业标准、教学内容、使用教材、教学方式、考核标准、师资标准、实训条件等,通过对七大标准的“集中打包”,实行“捆绑作业”,形成规范、标准、科学的培训模式,确保培训质量和培养效果,造就更多满足经济发展需求的高技能人才。本市确定的首批开发的“职业培训包”,着眼适应产业升级、满足企业需求、服务经济发展的目标,遵循三个基本要素所设立。一是满足需求性;二是体现开放性;三是具有创新性。
●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本市将全面推行“职业培训包”职业培训模式。到2015年,基本完成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200个职业(工种)的1000个“职业培训包”项目开发。通过大力推行“职业培训包”开发与应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00万人次,培养高技能人才25万人,其中高级工20万人,技师、高级技师5万人,“职业培训包”模式培养的技能人才岗位持证率达到80%以上。
●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合作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质、运行机制健全、内部管理规范的企业、职业院校、科研院所、职业培训机构等。
申报项目负责人要具备四项资格条件:一是具有职业培训领域从业经历或管理经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是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三是具有承担组织、指导开发项目实施的能力,能够从事实质性开发工作。四是每人一次只能申请主持一个开发项目,参加项目不超过两项。项目验收通过前、验收未通过或出现重大失误者不得申报新项目。
●申请方法●
申请材料获取方法:申请人可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i.lss.gov.cn)下载《天津市“职业培训包”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并根据开发指导方案、开发项目指南、申请书要求填写,按规定报所在单位审核,不受理个人直接申请。项目申报一般为自申报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鉴定验收●
项目由市“职业培训包”项目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鉴定,实行项目申报单位初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两级预审制度,最后聘请有关专家以答辩会方式进行鉴定。
验收分开发阶段验收和终结认定验收两次进行。经专家鉴定不予结题但确有修改基础的成果,项目负责人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修改,修改后组织专家再次鉴定。首次鉴定为“不合格”且没有修改基础,以及再次鉴定仍为“不合格”的成果,则予以撤项,项目负责人1年内不得申报“职业培训包”项目。本报记者 廖晨霞 通讯员 任保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