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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12日讯(记者王超通讯员徐利)被告人张某、王某、李某从小一块长大,三人竟然打起了货车司机的主意,先后多次拦路抢劫大货车司机财物。日前,广饶法院审结了这一起抢劫案,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二年、十二年、十一年有期徒刑。
被告人张某、王某、李某都是“90后”,三人从小一起长大的。案发前张某在一家KTV工作,王某在一家工厂做保安,李某务农。三人闲聊时,王某提到很多大货车司机身上带很多钱,可以去抢劫。张某、李某表示同意。经查,自2011年8月底至9月初,被告人张某驾驶面包车载着王某、李某先后三次在辛河路上拦截大货车,持木棍、大刀等作案工具实施威胁或殴打,抢劫现金及手机等物品,后三名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鉴定,三人所抢劫物品价值共计5085元。
广饶法院经审理认为,三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多次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三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所起的作用相对较小,在量刑时应当予以体现。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