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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姚丽萍)昨天,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获悉,近年来本市不断提高农村养老保险和新农合制度统筹管理层次,本市城乡低保标准差距不断缩小,2011年农村与城镇低保标准之比由1:1.5缩小到1:1.4,2012年预计缩至1:1.35,3年后的“十二五”末将为1:1.2。在城乡低保标准差距不断缩小的同时,本市新农合筹资水平逐年提高,2011年人均筹资达到980元,比上年提高了30.7%。住院保障水平达到了70%的目标,封顶补偿额平均提高到7-8万元,并建立了大病减负基金。
今年,本市将继续优化制度设计,降低减负门槛,对住院或门诊大病当年累计自付超过辖区农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超出部分再给予70%补偿,让更多发生高额医疗费的参合农民享有大病减负,最大限度地减轻参合农民就医负担,降低大病致贫风险。
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新农保虽采取多种措施吸引农民参保,市政府也将新农保全覆盖列入了实事项目;但由于新农保采取的是自愿参保方式,仍有少部分农民不愿参保。原因有二——
●农保缴费已经满15年的农民不愿再增加缴费;
●年轻农民打算就业后直接参加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