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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为民”作为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宗旨已经逐步内化于干警心中,笔者认为,只有通过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职能定位,创新和完善社会管理措施方式,拓展工作方法途径,才能为维护地方稳定和经济社会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一、要在社会管理创新中正确把握检察机关的主体地位。当前,要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把创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面提升社会管理功能作为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职能作用,积极寻找检察工作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共同点和着力点,通过强化法律监督,认真履行打击、监督、预防、保护的职责,创新参与社会管理的方式,多措施多角度拓展工作思路,有力推进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要在履行检察工作职能中注重突出服务保障民生。要紧紧依托执法办案的具体活动,突出“为民”宗旨,把服务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严肃查办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强化诉讼监督,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开展民事行政法律救助工作。着力于干扰经济发展、破坏民生民利、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公平正义的重大案件的办理,全力打造风清气正、和谐平衡的社会管理秩序,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法律支撑,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三、要不断完善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的措施方法。一是通过完善社情民意调查反馈机制,做好关注民生、惠及民利、维护民权、保障民安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社会稳定、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新要求。强化检察联络室建设,切实深入基层、深入社区、深入田间地头了解和掌握人民群众的困难,通过建立涉农案件快速处理绿色通道,做到第一时间接访,最短时间调查和处理,并及时通报和反馈查处情况,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保障。二是建立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把在案件的初查、调查、侦查、处理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都客观、全面地进行考虑,制定安全预防和应对处理措施,尽量把执法办案出现风险的可能降到最低。三是通过建立完善刑事案件和解工作机制,明确适用刑事和解机制的条件、范围、程序和原则,对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赔礼道歉、积极赔偿损失的案件,在依法、公正处理的同时,努力化解当事人双方的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四是通过建立健全阳光检务运行机制,不断加强检务公开建设,让检察权的行使更加透明,全面自觉地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同时,加强网络舆情应对引导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网上舆论,营造支持检察工作、促进社会稳定的舆论环境。
四、要充分利用检察机关矫正帮教特殊群体的有利条件。一方面结合自身实际,找准检察机关介入社区矫正工作的切入点,明确“职能衔接、矫正介入、执行变更、期满宣告”四个主要环节的检察监督内容和操作程序,完善相应的监督流程,使社区矫正从文书接收、报到登记、建立档案、监督管理、教育矫正、考核奖惩一直到矫正终止都有章可循。另一方面,在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环节,认真分析青少年共同犯罪增多的原因,实行青少年犯罪案件专人审查,并在庭审公诉意见中加大疏导教育的比重,引导涉案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积极走进学校,开展法律知识讲座,用真实的案例向学生讲述身边的事,分析犯罪的根源。从而形成“打击苗头、分化组织、引导方向、教育预防”四位一体的问题青少年的矫治工作模式,有效防止问题青少年滑向犯罪。
(作者为黑龙江省同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