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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14日讯(记者廖雯颖通讯员陶然孙少杰)因为邻里琐事纠纷,历城区某村民故意砌砖墙堵住邻居家正门口,导致无法正常通行,为此两家闹上公堂。在法官强制执行压力下,砌砖墙堵邻居家门口一年之久的周某,最终不得不将砖墙拆除。
2011年5月某天一早,历城区村民李某要出门,突然发现自家正门已被邻居周某用砖墙堵死,无法正常通行。原来,两家因为一些琐事闹出矛盾,周某便用砌砖墙堵路的方式表达不满。双方协商无果,周某坚持不肯将砖墙拆了,无奈之下李某只好将周某告上法庭。
历城区法院判决周某将建在李某家门口的砖墙拆除。但判决生效后,周某未按照判决规定将砖墙拆除。为了能使李某家门尽快恢复正常通行,执行法官多次来到周某家,但每次周某都故意躲避。
面对如此顽固的周某,法官向周某妻子王某说明,周某必须在三日内自行拆除堵在李某家门口的砖墙,如果不拆,法院将组织人员拆除,相关费用由周某承担。届时周某不仅要拆除砖墙,还要承担拆除的费用和案件执行费,如果妨碍执行还有可能被拘留。执行法官走后的第二天夜里,周某就自己将砖墙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