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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于德
诚于信
敏于行
践行广东精神大家谈
□邓勇
党员干部的精神境界和精神状态,不只是个人素质、个人形象问题,而是紧紧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品格、形象和威信。因此,在大力弘扬和践行“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新时期“广东精神”的过程中,党员干部应有更高标准的精神追求,以长正气、压邪气,给人民群众以信心和力量。
“厚于德”,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多施德政,多做有利于人民群众的实事。施德政,不能“报项目时拍脑袋,批项目时拍胸脯,出了问题拍屁股”,不能“一代人的政绩,几代人的包袱”。施德政,就要善于总结新经验,不断创新;要有顾全大局、甘于奉献的精神,妥善协调各种利益关系;要善于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激发其热情,发挥其才智,鼓舞其精神,更加有效地运用各种力量,努力开拓新局面。
“诚于信”,讲的是一个“诚”字,重的是一个“信”字。诺言是担当,是责任,是付出。作为党员干部,必须要有一种“有信必诺”、“有诺必践”的精神,始终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工作的唯一标准,这就需要党员干部有一种从我做起、重诺更重践的极端负责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条件不具备的、办不到的事,决不轻诺;凡是公开承诺的,一定要办到、办好。
“敏于行”,是党员干部应有的一种精神状态,也反映领导者的能力和水平。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敏于行”,就要扎实有效工作。实干兴邦,空谈误国。“敏于行”要坚持工作热情与尊重客观规律相统一。在实际工作中,心要热,头脑要冷静,要时时处处注意尊重客观规律,不要盲目地跟着这个“热”那个“风”跑。而凡事只求“保险”,不求开拓创新,办事左顾右盼,那也干不好工作。
社会转型期,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不断涌现,这迫切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带头践行“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新时期“广东精神”,深入到群众中去,听取群众的呼声,集中群众的智慧和创造,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
邓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