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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至四岔路口等红灯,醉酒司机呼呼入睡,后面车怎么按喇叭也不醒,只好倒车绕行,交警接报警赶到现场,司机照睡不误,车内弥漫熏人的酒味。2012年6月27日,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离奇的醉驾案件进行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2年4月27日中午,肥东县农民刘某某与朋友在饭店饮酒,自己喝了二两白酒、两瓶啤酒,14时58分许,刘某某酒后驾驶别克轿车,沿合肥市瑶海区临泉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全椒路交叉口,遇红灯停车等候通行,此时刘某某酒劲上来呼呼大睡,绿灯亮时后面车不能通行,怎么按喇叭也不醒,只好倒车绕行。交通民警接到报警赶到现场,刘某某照睡不误,车内弥漫熏人的酒味。后交通民警将轿车查扣,并带刘某某抽血检验。经检验刘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10.1mg/100ml,属醉酒驾驶。
这起啼笑皆非的醉驾案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醉驾司机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在此也告诫所有心存侥幸的醉驾司机,酒后驾驶不可行,害人害己,得不偿失。
杨联文张立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