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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挂着庐阳区药品“零差率”(成本)销售单位的牌子,市民黄先生在庐阳区两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买同一种药,一盒药的价格却相差了近5元。黄先生求助本报“小费听你说”专栏,询问“这合理吗”?
市民黄先生上半年一直在海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买心脑血管类药品,一直到今年5月份时,他无意间在双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买药,才发现海棠街道社区的药价要贵些。“同是陕西一家制药公司生产的步长脑心通药品(规格为2×18粒),海棠的价格是29.38元/盒,而在双岗只需25元/盒。”
“都挂着‘零差率’的牌子,为什么药价却差不少呢?”黄先生很疑惑,“药品零差率不是医疗机构以成本价卖给市民吗?”
记者赶到海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黄先生反映的这一情况做了咨询。药房一王姓工作人员解释说,目前各基层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共三种,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省增补药物和自选药物。前两种药物涵盖在“零差率”销售范围内。“黄先生反映的步长脑心通不在‘零差率’药品范围之内,属于自选药品,可在成本价的基础上加13%的加价率,各医疗单位加价不同导致价格不同,但价格再高也不会超过安徽省物价局药品的最高限价。”
该人士称,将内部调查海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药价比其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贵的情况,“如情况属实,市民可持其他中心的发票,我们不仅退还差价,内部还会作相应的价格调整”。
庐阳区卫生局社区卫生科工作人员武先生告诉记者:“‘步长脑心通’属于‘零差率’目录外药品,成本价是25元,物价部门核定的最高限价是在30元左右。海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药价定在29.38元是在加成范围内浮动的,是合理的。”
“海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民办医疗机构,药价和生存问题密切相关;而双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公办的,对目录外的药品可以有更多的惠民政策。只要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价格有差别是可以理解的。”工作人员这样解释双岗的步长脑心通售价比海棠便宜的情况。
刘丹丹本报记者邱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