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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成立临清市“国地税协作领导小组”。由两局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法规税政科相关人员任成员,负责协调、监督、落实企业所得税协作的各项工作。
二是建立统一行业管理标准。以纺织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为试点,建立统一的行业税收管理标准,核定征收企业均以统一后的行业标准征税。
三是联合进行企业所得税注销清算。企业所得税清算由国地税人员联合进行,企业注销前,由所得税管理方邀请对方组成联合清算小组,共同开展企业清算工作,通过联合注销清算,杜绝企业利用注销偷逃漏税款。
四是联合开展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纳税评估。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纳税评估由国地税联合进行。评估工作的发起方邀请对方组成联合评估小组,共同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增强评估工作的针对性、可比性,切实加强房地产业、建筑业管理。
(赵伟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