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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荣耀
据《齐鲁晚报》7月16日报道,文化东路省电影学校附近五个消防栓两个破损,历下区人民医院对面消防栓紧靠着配电箱,长盛小区北区11号楼一个消防栓已经漏水一周,而据当地居民介绍,这是附近施工人员私自用水弄坏消防栓所致。
类似现象人们在生活中或多或少都见过,省城路边不少消防栓确实很“受伤”。济南公安消防支队工作人员希望,市民能保护好身边的消防栓,因为占用、损坏消防栓,也意味着市民失去了相应的安全保障。的确,爱护消防栓是全体市民的共同义务,而消防栓尽管极少派上用场,可是用一次就是救命的,耽误一次救火则损失难以估量,因此看上去从没用过的消防栓,实则与你我他每个人的财产乃至生命都紧密相连。
现实中从消防栓盗用自来水的,有的是工地上的人,长盛小区北区就是一个典型例证。施工单位盗用消防栓里的水,一是用水量大因而有经济动力,二是取水可能存在水源“盲区”。为此供水单位理应与工地协商解决,看有没有简易技术措施,可以为工地临时有偿供水,把疏与堵的关系处理好。
依照《济南市公共消火栓管理办法》,城市供水经营单位负责公共消火栓的设计、安装、维护。现实是,公共消防栓的维护还远不够,究竟是相关单位失职,还是预算资金跟不上,这值得有关方面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