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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丹在法院外接受记者采访时,眼噙泪水。 |
廖丹在为妻子量血压。 |
据报道,为让妻子活下去,北京下岗工人廖丹用私刻的假公章到医院给妻子做了将近4年的“免费”透析治疗。这一行为被媒体披露之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热议,廖丹夫妇的故事甚至被网友称为“北京爱情故事”。7月11日,廖某因诈骗罪受审,检方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3到10年。珠海政协委员陈利浩了解此事后,通过媒体向廖丹转交了17.2万元捐款,争取以全额退赔的方式为廖丹争取缓刑。
面对廖丹这样的“真汉子”,网友纷纷捐款献出爱心,希望能够尽力帮助他尽快还款,争取从轻从缓判刑;而在网络上,希望廖丹能够被从轻从缓甚至“法外开恩”的评论也不在少数。当然,同情归同情,在廖丹案的判决上,任何人都应该尊重法院独立判案的权力。人们为廖丹的有情有义而惊叹,但就社会而言,这样的悲情故事永远不要发生为好,因为若不是无路可走,廖丹绝不会选择以身试法。
其实,从媒体的报道中不难看出,廖丹并非不能通过制度获得救助。然而,在寻求制度救济的路途上,廖丹一家却遭遇了重重困难。其一,廖丹是北京户口,但妻子是河北易县人,为当地农村户口,按规定不能享受北京市的医疗保障。如果加入易县的新农合,又面临往返奔波之苦,无奈之下只得放弃。其二,由于文化水平低,廖丹对于北京其他的救助制度,如“城乡特困人员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或者向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助,以及向市慈善协会申请慈善帮助等,都不了解,甚至在他的案子被报道前,他也未曾想过向媒体求助。可见,正如有论者所言,廖丹的悲情遭遇,与其说是制度的缺位,不如说是制度的失敏,是现行社会救助制度对于底层民众的困境缺乏敏感响应所致。
我们可以假设:如果廖丹妻子所享有的“新农合”能够全国统筹,如果我国能建立起完善的大病医保报销或免费治疗的制度,或者如果廖丹能够了解他能获得的制度救助,又或者他知道能从法律途径帮助妻子获得此前单位的补助,甚至如果他懂得通过媒体寻求公众捐助——哪怕廖丹能够实现一项,他的命运或许就不会如今天这般。然而,无论是救助制度本身,还是廖丹获取信息的途径,都是闭塞的。
这样的闭塞是危险的,更是“致命”的。廖丹案绝不是孤立的,面对绝症无法救治的绝境,既有廖丹这样以身试法的,更有无奈之下放弃治疗的,这样的报道屡见不鲜。例如,今年4月21日《广州日报》报道,“肝硬化父亲放弃治疗离世,为女儿省2万元治脑瘤”,4月29日《新快报》报道,“母亲无钱支付医药费,要求医院放弃治疗病发女儿”。如果现实境况逼得人只能在生命与法律之间做选择,那么,到底是放弃治疗承受良心煎熬,还是如廖丹一般铤而走险以身试法?
正因如此,不少人希望对廖丹“法外施恩”,并不是默许、纵容廖丹的犯罪行为,而是当中国的改革进入深水区,人们面对诸多体制性弊端而导致的个体痛苦——比如由于户籍障碍、社会保障不灵敏不健全,而导致廖丹不得不通过诈骗的手段救妻——不希望全由个人承担。具体到廖丹案所警示的,除了更应整合现行的医保制度,建立系统性、全民性的医疗救助制度之外,更需要将制度落到实处,做好深入宣传,让底层群众也能了解这项制度,也只有这样,才能让众多“廖丹们”能够获得帮助,从而避免陷入情理与法理的纠结之中。(文/闻天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