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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宗道路开挖追踪
羊城晚报讯记者林翎报道:昨晚,广州市交委对羊城晚报当天《广州公布279宗道路挖掘计划引发街坊一连串追问》的报道进行答复。市交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按规定建设项目在办理审批时需要向社会公示,但年度挖掘计划只是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核”而不是“审批”,因此不需要公示。
答复1
不公示因只是审核不是审批
有市民提出,279宗道路挖掘计划为什么不事先公示?市交委解释称,本次的年度挖掘计划,只是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核,对没有立项、没有建设资金的项目进行疏理,不同于审批。按照《挖掘办法》规定,建设项目在办理审批时,需要向社会公示;对交通影响较大的,还需要进行工程交通仿真。
答复2
同一路段几次“开膛”是为安全
同一路段三个月内将几次被“开膛”。对此,市交委解释称,同一路段不同部门之所以不能同时施工,主要是因为不同部门的工程设计规范不同,比如供水、供电、供气等民生工程均需按严格的技术规范和安全要求,确保施工的安全。
答复3
新修道路需市政府批准才能开挖
《挖掘办法》中规定新建道路五年内、大中修道路三年内不得开挖。今年挖掘计划书的主干道在什么条件下才可以开挖?市交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新建五年和大中修三年的道路因建设需要挖掘道路时,依照法规规定,需报请市政府批准。市政府批准后,按规定要到属地区道路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区道路管理部门通过巡查依法实施监管。
林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