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7月17日讯(通讯员李旭东记者刘腾腾)在ATM机上取钱时发现前一个储户忘记取卡,就取走了别人卡上的5600元钱存进自己的银行卡里。通过取款机上的交易记录,警方查到了这名男子的信息将他抓获。到案后,男子自称私吞失主的钱是为了通过公安机关让失主找到自己,他是在帮失主保管钱。
6月20日,23岁的市民郭女士到市北区台东三路一处ATM机取款,取出4100元钱后,粗心的郭女士就匆匆离开了,将还剩7035元的银行卡落在了取款机里。几分钟后,在附近一家火锅店打工的服务员王某来到郭女士刚刚取钱的这个ATM取款。刚准备插卡,王某就发现机器里有张银行卡,取款机的屏幕还停留在取款的界面上。“当时意识到别人忘了取卡,脑子一热就想试着取点钱。”王某告诉记者。
成功从卡上取出100元后,王某又尝试着摁下取款数额“500”元,再次成功得手。第三次取款,王某干脆摁下取款数额“5000”元,然后一次性取走了5000元现金,最后一次尝试摁下“3000”元时,取款机显示余额不足。就这样,已经从别人的卡里取出5600元的王某,匆匆离开了现场。
几分钟后,王某再次回到刚刚取款的ATM机前,将其中的3000元钱存进了自己的账户后离,开意识到银行卡丢失的郭女士赶紧报警,根据王某的银行卡信息,民警掌握了他的身份信息和工作地址,于16日在他工作的店里将他抓获。
17日,记者在台东派出所见到了19岁的王某。到案后,王某自称私吞失主的钱是为了通过公安机关让失主找到自己,“当时我打算先把钱存进自己卡里,然后等公安机关找到我后就能把钱还给失主了,我是替他保管。”王某说完后,低下了头,过了一会又说到:“等了好几天也没见有人找我,我就把钱花光了。”目前,王某已被警方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