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羊城晚报讯记者赵燕华,实习生祝贺、赖嘉雯报道:18日,国家审计署发布2012年第33号公告(下简称“公告”),公布了包括广州在内的18省市区201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结果。公告显示,有2801套保障性住房被作为商品房对外销售,还有2.1万户保障对象存在收入财产超标、重复享受保障待遇、应退出未退出住房保障等问题。
被保障家庭两年增长1.12倍
2011年,18个省区市由国家下达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为654.64万套(户),当年上报完成705.71万套(户)。审计结果表明,截至2011年底,18个省区市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等方式,累计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227.63万户,比2009年增长1.12倍,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
部分保障房用地被挪用
66个市县中,有9个市县存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未批先用、未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等问题;3个市县的95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部分用地被用于开发商品房、建设酒店和办公楼等;有46个市县的803个项目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招投标等环节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占抽查项目数的38.13%,有的项目被违规转分包或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或个人;14个市县的47个项目存在质量监督检查不到位、施工不符合设计规范等问题,占抽查项目数的2.14%;4个市县的12个项目未经验收就分配入住,占抽查项目数的0.57%,个别项目已出现明显质量问题。
2.1万户存在收入财产超标
此外,审计结果发现,66个市县中,有5个市县的2801套保障性住房被作为商品房对外销售;3个市县的226套保障性住房被挪作他用;32个市县的1.46万套保障性住房闲置半年以上,影响房屋使用效率。66个市县的77.35万套保障性住房中,有37个市县的19.3万套住房(占24.85%)超出国家或地方规定的廉租住房单套不超过50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单套不超过60平方米的户型面积标准,套均超面积26.52平方米。
赵燕华、祝贺、赖嘉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