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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周忠通讯员武检王雪莲)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检察院在审查逮捕一起诈骗案中,发现被骗者李平同时涉嫌购买假币,随即启动立案监督程序。日前,公安机关对李平以涉嫌购买假币罪立案侦查。
今年5月9日,李平通过网络与王梅谈好以5万元价格购买20万元假钞。5月12日,李平同王自红、王梅、刘文礼(在逃)来到约定地点,进行交易。但是,王自红、王梅、刘文礼在取得李平的信任后,采用掉包方式,以20包白纸骗得李平5万元现金,而后逃跑。
武侯区检察院在审查逮捕王自红、王梅涉嫌诈骗案时发现,李平存在购买假币的主观故意,所购假币面值已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已着手实施,只是由于自身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其行为已涉嫌购买假币罪(未遂)。据此,该院对王自红、王梅批准逮捕,同时对李平涉嫌购买假币案进行立案监督,并向武侯区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主动与公安机关交换意见。公安机关经进一步侦查,认为李平购买假币未遂的行为符合立案条件,予以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