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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7月19日讯(记者张冬梅通讯员甘洁杨其军) 19日,记者了解到,为坚决遏制和严厉整治消费领域“霸王条款”现象,近日,滕州市工商局启动了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将依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重点整治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3类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范围为房地产、物业管理、装饰装修、中介服务、物流快递、婚纱摄影、美容美发、旅游、大型商场、超市等消费者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行业中的合同格式条款。
滕州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工作中主要是在专项行动中,被认定为“霸王条款”的格式合同,将由执法人员下发行政指导意见书,责令停止使用“霸王条款”。对逾期拒不改正,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并将相关单位作为典型案例在媒体上进行公开曝光。
截至目前,滕州市工商局检查了商场、超市、影楼等场所所制发的购物卡、消费券、通知、声明、告示、各种格式合同等资料是否存在“商品售出、概不退还”,“最终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等“霸王条款”情况,并进行了认真审查和登记。共查处案件9起,立案7起,受理合同咨询服务13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