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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小客车与自行车相撞,致骑自行车人当场死亡,小客车驾驶人报警后弃车逃逸,最终迫于办案交警严密追查压力投案。
事故发生在7月15日8:12,交警塘沽支队开发区大队接110报警称,新港桥上小客车与自行车相撞,骑自行车人被撞跌至桥下。接警后,办案交警立即赶赴现场勘查,骑自行车人当场死亡,牌号为津GJ**03的肇事小客车驾驶人弃车逃离现场。
交警查询得知,该车属某汽车租赁公司所有,该公司称事发时肇事车由郑某租用,但无法联系到郑某。交警核查发现,案发后报警人就是租车人郑某,但该报警电话已关机,肇逃者郑某为黑龙江人,暂住塘沽。办案交警通过缜密排查并向肇事者郑某亲友讲明法律规定和相关政策,让郑某感受到强大压力。7月18日11:45,郑某到交警开发区大队投案,并对肇逃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郑某已被公安塘沽分局刑事拘留。记者李柏彦通讯员杨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