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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杨柳)出租车司机在未取得出租车驾驶许可证的情况下,酒后驾车撞伤他人后逃逸。近日平谷法院判令出租车司机赔偿各项损失,同时判决出租车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今年2月17日晚,司机张某在不具备出租车驾驶许可证的情况下,酒后驾驶夏利出租车,在平谷北环路,将骑自行车回家的马某母子撞伤后逃逸。后张某被公安机关查获并认定负事故全部责任。两名伤者住院治疗期间,张某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
今年6月,伤者马某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平谷交通大队就损害赔偿问题进行了调解,司机张某同意除去已负担的医疗费外,再赔偿2.4万元,但事后张某一直未履行调解协议。伤者随后起诉到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在不具备出租汽车驾驶许可证的情况下,驾驶出租车撞人后逃逸,应依责赔偿。出租公司疏于车辆管理,致张某在不具备出租汽车驾驶许可证的情况下驾驶本单位出租车,因此对此次交通事故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张某赔偿原告各项损失2万余元,被告出租汽车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J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