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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夜的晚上,一对男女正在杏花公园赏夜景,突然两名男子对他们实施了抢劫。在侦查中,合肥警方发现两人之前一直在从事传销。昨天,合肥市公安局发布案情通报,称两名实施抢劫的传销人员已被刑拘。
2012年5月31日晚上8时许,一对男女正在合肥市杏花公园人工湖边斜坡上畅谈时,忽然,两个黑影像幽灵一样闪到两人跟前,黑影抢走这对男女手中的手机,逃遁于黑夜之中……
经14昼夜摸排,6月14日晚,侦查员在蜀山区淠河路附近一小区将两名男性嫌疑人抓获归案。
据两人交代,2011年10月,温某(江西赣州人)进行传销的亲戚称在合肥市急需一位能开工程车的驾驶员,将温某骗到合肥,向温某灌输有关传销方面的东西,导致温某回到老家向亲戚游说借钱。回到合肥后,温某一次性投资了近7万元,这时,温某才发现所谓“连锁经营”、“资本运作”,并不那么美好容易。按照“规则”拿到的回扣远远不够支付日常生计开销。
5月25日,身无分文的温某实在撑不下去了,便找杨某商量一起实施抢劫弄点钱。
面对记者的采访,温某、杨某二人非常后悔,称自己本来是受害人,结伙实施抢劫,“都是传销惹的祸。”
合公新本报记者韦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