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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李益庆周志伟记者汪清林新婚大喜之日,为了楼道照明,新郎家里图方便从邻居的电表箱中接线,不料新郎与其父却被邻居打成重伤。
2012年3月,被害人朱某在青山南路的家中举行婚礼,因楼道较暗,其亲属遂在邻居张某的电表箱接线照明。邻居张某回家时,发现自家电表箱被人接了电线,遂与朱某父亲发生争执。朱某闻讯下楼,被张某打昏在地。朱某父亲随后也被打倒在地。公安人员接报警赶至现场,将张某带至公安机关。后张某家属与朱氏父子达成协议,共计赔偿朱氏父子经济损失26万元。
日前,东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认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朱某父亲重伤乙级、朱某轻微伤丙级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