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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451234热线消息(记者张召旭实习生程欢) “这盒鹿茸核桃蛋白乳是朋友在我住院时送来的,饮料罐和内包装盒上的生产日期竟然不一样。”22日,市民王先生反映说,不仅如此,外包装盒上竟然写着鹿茸莲子营养八宝粥。
王先生说,前阵子他因病住进了医院,期间有朋友前去医院探望,并拿了一提鹿茸莲子八宝粥和一些水果。“今天我怕八宝粥放过期了就拿出来给孩子喝,可打开一看内包装盒上却写着鹿茸核桃蛋白乳,我又打开内包装盒看了看的确是核桃蛋白乳。”王先生说。
对于两种包装盒显示不一致,王先生认为可能是卖八宝粥的商家用错了外包装,所以也没有在意。可当王先生后来却发现,饮料罐上的生产日期和内包装盒上的生产日期也不一样。内包装盒上显示是2011年12月16日生产,可饮料罐上却显示2011年8月25日生产。对此王先生有些纳闷,“我仔细看了看发现,内包装盒上的合格证及生产日期是后贴上去的,而饮料罐上的生产日期是原本印在罐底的,估计是商店老板私自贴了一张新的合格证,为的就是让东西看上去像是近期出的。幸好饮料保质期为18个月,无论哪一个生产日期都没有过期。”
聊城市12315消费维权热线工作人员表示,饮品内外包装不一致,再加上生产日期不一致,问题无论是出在生产商身上,还是在销售过程中,都属于商业欺诈行为,消费者可要求退货之外,也有权利要求双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