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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按照市人民检察院津检发案管字〔2012〕3号《天津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天津东丽区人民检察院日前成立具有正式内设科级机构编制的“东丽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据了解,该院成立的案件管理办公室,将负责本院案件集中管理,主要承担进入检察诉讼环节案件的统一受理分流、案件登记、案件移送、法律文书管理、案件流程监控、涉案款物监管、案件评查、案件统计分析、案件查阅等工作,全面履行管理、监督、服务、参谋职能。据该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案件管理办公室的成立,为规范检察办案流程,提高案件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下一步,案件管理办公室将紧密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在完善案管办工作制度和机制上下功夫,积极推动该项工作稳步发展。(通讯员:王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