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讯(通讯员窦娟)通州区民政局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副主任金万长被控采取虚报冒领的手段,多拨义务兵优待金名额,伙同通州区新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邢宝江等人贪污义务兵优待金。近日,金万长被公诉至通州法院。
检方指控,2010年11月,现年54岁的金万长在担任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优抚科主任科员期间,利用负责审核、申请、下拨义务兵优待金等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采取虚报冒领的手段,给通州区新华街道办事处多拨一个义务兵优待金名额,后伙同该办事处副主任邢宝江(另案处理)、街政科科长王丽艳(另案处理)、街政科原工作人员王环(另案处理)贪污义务兵优待金共计人民币1.5万元,金万长分得人民币3000元。
2011年11月,金万长以同样手段,给新华街道办事处多拨3个义务兵优待金名额,后伙同邢宝江、王丽艳贪污义务兵优待金5.4万元,金万长分得5000元。
今年五、六月间,金万长在担任通州区民政局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副主任期间,利用负责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工作的职务便利,明知非本区户籍的退伍军人魏某不符合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条件,却伪造相关手续冒领自谋职业补助金2万元后归己。
公诉机关认为,金万长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报冒领手段侵吞公共财物,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案将于近日开庭审理。 J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