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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进一步加大物业管理小区私搭乱盖行为的管理力度,有效预防私搭乱盖行为的发生,市国土房管局近日下发《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小区私搭乱盖行为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加强业主装饰装修管理服务是预防私搭乱盖行为发生的重要环节。《通知》要求:在业主装饰装修房屋前,本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与业主、装饰装修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明确约定施工时间、装饰装修人员管理、材料进出管理等事项并告知其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防止私搭乱盖行为发生。
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对施工车辆及物料进出管理,对发现有关运输私搭乱盖材料的,要及时劝阻进入小区,并做好解释工作。物业服务企业还要安排专人做好日常巡视服务,发现有私搭乱盖行为的,要立即劝阻,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通知》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在日常管理服务中发现私搭乱盖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违规业主(使用人)发送《违规搭建告知书》,告知其私搭乱盖行为所违反的规定及法律后果,并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和管理规约,要求其停止搭建行为并恢复原状。在劝阻私搭乱盖过程中遇有与业主或现场施工人员发生冲突、堵塞交通等事件的,要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告知项目所在区县房管局。
同时,物业服务企业应立即通过电话或走访等形式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执法人员执法。同时,物业服务企业在劝阻、制止私搭乱盖行为过程中,要及时留存私搭乱盖现场、《违规搭建告知书》交付等工作的影像资料,并将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寄送资料的回执和反馈情况及时归档。(首席记者邵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