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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热线96511消息在社区医院治疗期间,病人不慎摔倒,该谁担责?家住八一齿轮厂宿舍的张师傅,昨天向本报反映,日前在海棠社区医院挂水时,不慎摔伤,医院方面却态度冷漠,不直面责任问题。
患者在社区医院摔伤
张师傅是原八一齿轮厂退休职工。今年2月26日,因为身体不适来到家门口的海棠社区医院挂水。当天上午11点钟左右,张师傅挂完水后准备去上厕所,结果因为地滑不慎摔倒。
张师傅回忆说,摔倒的瞬间,整个身体全部倾向右侧,右大腿疼痛难忍。事发后,医院工作人员闻讯赶到,将张师傅扶起,对其伤情进行了简单处理。
张师傅在家躺了一个多月,伤情却变得越来越严重,右大腿表皮开始变黑,臀部发胀疼痛,两腿不能走路,张师傅拄起了双拐。后在家人的劝说下,从今年4月份开始,张师傅先后在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安医四附院等多家医院求诊,医生诊断股骨头已经坏死,需要手术。
诉求协商赔偿遭拒
截至目前,张师傅已经花了6000多元医药费,一个普通退休工人,再也拿不出钱做手术。张师傅说,摔伤当天,医院的保洁工正在现场拖地,地上水渍未干,非常滑,这才导致自己摔伤,医院方面也应该负一定责任。
后来,张师傅的女儿先后三次找到医院负责人进行赔偿协商,始终没有结果。小张说,医院负责人一直强调自己该负的责任已经兑现了,赔偿的事避而不谈。眼下,天气炎热,张师傅因为双腿不能动,只能躺在家中,身上都热出了痱子,而且疼痛感越来越明显,手术治疗不能再耽误了。
张师傅说,希望医院负责手术费和药费,自己有医保,医院方面只要垫上缺口部分就行,没想到医院方面的态度却如此冷漠。
医院表示走司法程序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海棠社区医院,找到了医院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张师傅此前确实在医院里摔倒的,但医院方面已尽到了应尽的责任,在张师傅受伤之后,医院提供了相应的帮助,还安排省立医院的专家给张师傅做了检查。
至于赔偿问题,这位负责人称,“我们该做的都做了,我也告知了张师傅家属,现在无法确定责任。”该负责人表示,医院方面始终没有推卸责任,张师傅应该先完成治疗,最后进行伤情鉴定,走司法程序,等司法判定的结果出来,双方再提赔偿。
律师表示医院有过错
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程玉伟律师表示,患者在社区医院治疗期间,双方形成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医院应负有对患者进行护理、确保患者人身安全的合同义务。张师傅在医院摔伤,说明医院没有尽到护理、提醒等保障患者安全的义务,应负一定责任。
程律师建议张师傅,待治疗程序终结后,如果与社区医院协商不成,可依法起诉至法院,申请伤残鉴定,根据伤残鉴定结果,来确定具体的赔偿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由法院最终作出判决。
(汪励吴彤本报记者谢华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