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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提高全社会各部门预防与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应急管理体系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市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将组织有技能、有经验的志愿者成立社会应急救援队,纳入市应急管理体系,随时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根据意见要求,本市各区县、各部门要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及操作简明手册的编制。全市各区县、相关部门,各街道、乡镇、社区、学校以及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使用、经营、运输企业和冶金等工贸企业应急预案编制率要达到100%,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市应急办会同市有关部门针对特定的灾种及衍生灾害,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应急演练。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演练,每年须组织1至2次专项应急演练。基层应急预案每年须举行2至3次应急演练。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值班的应急值守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各相关部门或事发单位要本着“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的原则,须在半小时内以电话形式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本市还将建设集固定探头监控、移动视频覆盖、上下级网络连通、应用软件实用为一体的综合应急指挥信息平台。
此外,本市还将建设综合应急救援、专业应急救援、社会应急力量三支队伍。各区县人民政府要依托市公安消防队伍,组建区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市各相关职能部门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突发事件发生后,接受市应急指挥中心统一调用。各区县要加强以社区、村、企业为单位的社会公众应急能力的建设,加强日常管理和培训。市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要组织有技能、有经验的志愿者成立应急救援队,纳入市应急管理体系,随时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记者孙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