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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网讯 每日新报记者张艳一在津打工男青年趁他人在自动取款机上遗落银行卡之机,从该卡中取走5000元,失主发现后报警将其当场抓获。
5月18日19:00,市民吴女士到南开区八里台某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取款后,忘记取出自己的银行卡,甚至没有退出操作系统便匆匆离去。此时在她身后等候的一男青年上前操作,发现吴女士的银行卡遗留在自动取款机内,于是趁该卡没有退出操作系统继续操作,在查询到卡内有数千元余额后,从卡中取出现金5000元据为己有。就在他准备离开时,发现银行卡遗落的吴女士原路返回寻卡,恰好看到那名男青年从自己卡中取钱的一幕,当即上前拦住男青年,并拨打110报警,民警接报后赶到现场将该男青年带回审查。
公安南开分局经侦支队在对此案调查后查明,该男青年吕某系山东人,现年26岁,几年前来津在某汽车修理厂打工。日前,南开区人民法院对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取款,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进行刑事判决,鉴于吕某归案后如实交代并退还赃款,从轻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